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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IIT-2025040一、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教师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二、采购人: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采购人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为了提高学校行政用房利用效率,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管理学院拟将部分教学用房改造为教师办公室,具体装修改造工程要求详见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报名成功后发送)。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法人投标除外);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当手段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刑事案件等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

资产管理处 0 2025/10/21

项目编号:AIIT-2025038一、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招就处文创产品采购项目二、采购人: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采购人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因日常活动需要,学校招生就业处拟制作一批具有学校特色的冰箱贴、钥匙扣、书签、直尺等文创产品,用于丰富学校软文化宣传。具体规格尺寸和数量,详见附件。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法人投标除外);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当手段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刑事案件等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

资产管理处 0 2025/10/17

    项目编号:AIIT-2025037一、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B5、A40光伏发电EMC项目二、采购人: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采购人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新建B5 宿舍楼、A40 教师工作室工程已开工建设,为满足校方使用需求,拟利用 B5 宿舍楼顶、A40 教师工作室车棚的闲置空间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实现清洁能源的利用,优先满足学校用电需求,降低学校用电成本。同时,通过该项目推动学校绿色低碳校园建设,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具体建设要求详见附件。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内容(如光伏电力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3、具备相应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维护能力,拥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同时

资产管理处 0 2025/10/17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信息化专项建设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信息化专项建设项目二、拟采购货物的说明(数量、技术参数、功能等)2025年信息化专项建设项目(心理健康教育、科研管理、人事管理、智能助手、数字人服务、工作量填报和大学生职业能力与素养测评)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学校现有的软件平台体系均由该公司负责搭建,技术栈、架构设计与开发规范已形成统一、成熟的生态,能够无缝延续现有的技术路线,确保新模块与历史系统在底层架构上的高度一致性。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公司名称:芜湖百得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9号讯飞智能大厦16楼 五、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管理部门或监督部门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六、用户和采购管理部门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用户:智慧校园办公室  联系

资产管理处 0 2025/10/13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皖财教〔2024〕1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第

学生处 0 2025/10/13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皖财教〔2024〕1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一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综合测评智育成绩班级排名前50%,其中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学年被认定为困难生; (七)依据上学年学

学生处 0 2025/10/13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皖财教〔2024〕1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一章 申请条件和评选要求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第三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生处 0 2025/10/13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5 年修订版) 为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鼓励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 时,积极参加各级(类)科技、学科、文化、体育等竞赛,踊跃 投身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自身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充分发 挥品学兼优学生的榜样作用,加强学风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并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籍在册本科学生。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 奖励优秀的原则。第三条 资金来源学校每年从当学年所收学费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设 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被评学年未受刑事 处罚或治安处罚、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秀,被评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五)素质综合测评的智育成绩名列班级前 1/2,素质综合 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 1/2;(六)素质养成成绩大于 75 分(含);(七)学生体质健康

学生处 0 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