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25修订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创造才能,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鼓励争先创优,以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现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籍在册本科学生。第二章 评选类别与比例第三条 综合类(一)三好学生:按学生数的10%评选;(二)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数的5%评选(校院学生组织按组织人数的10%评选);(三)三好学生标兵:按学生数的0.2%评选(学院人数不足500人的,择优推荐1人);(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学生数的0.2%评选(学院人数不足500人的,择优推荐1人;校院级学生组织由校团委负责评选,择优推荐3人);(五)优秀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者均可上报,名额不限;(六)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原则上按毕业生人数的3%评选推荐(具体人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执行)。第四条 单项类(一)素质文明奖:按学生数的2%评选;(二)学习进步奖:按学生数的2%评选;(三)文体活动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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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2025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 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教育广 大学生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 41 号令)和《高等学 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 生。 已入学报到,尚处在学籍审查期的新生,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 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第四条 对学生的处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坚持批评教育与违纪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学生申诉权保障的 原则。对学生的处分应当与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程度相适 应,做到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二章 处分种类与适用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一)批评教育1. 口头批评;2.通报批评。学生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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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 号),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在学校内的各单位或者外包服务单位,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第四条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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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申诉,是指学校对学生所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学生对以上处理或处分结果持有异议或者认为以上处理或处分侵害了其本人合法权益而向学校提出对该决定进行复查的意见和要求。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以及经国家统一招生已被我校录取但尚未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第四条 学生根据“依法依规、遵守制度、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原则提出申诉;学校坚持“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原则处理学生的申诉。第二章 学生申诉受理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学校监察审计处,依照本办法受理上述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有关申诉。第六条 申委会由学校负责人、监察审计处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法务代表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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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论文AI智评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论文AI智评服务项目二、拟采购货物的说明(数量、技术参数、功能等)本科生论文AI智评服务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基于历史数据的延续性以及知识产权的唯一性等多方面原因,选择华宸智域(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公司名称:华宸智域(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永泰园甲1号综合楼3层349 五、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管理部门或监督部门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六、用户和采购管理部门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用户:教务处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53-87950152.采购管理部门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永和路1号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553-8795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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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A17-05号门面房出租项目编号:AIIT-ZZ-2025004招租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8日竞租日期: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成交结果如下: 陶顺(房租单价1214元/㎡/年,不含物业费)公告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1日二、若竞租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综合科技楼6楼校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0553-8795116。三、合同及其他公告期结束后,由招租人发放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10月1日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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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A20-04号门面房出租项目编号:AIIT-ZZ-2025006招租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8日竞租日期:2025年9月26日上午11:00成交结果如下: 芜湖满圃水果销售有限公司(房租单价798元/㎡/年,不含物业费)公告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1日二、若竞租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综合科技楼6楼校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0553-8795116。三、合同及其他公告期结束后,由招租人发放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10月1日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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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A17/18栋-11/12号门面房出租项目编号:AIIT-ZZ-2025005招租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8日竞租日期:2025年9月26日上午10:00成交结果如下: 芜湖医瞳眼科有限公司(房租单价1214元/㎡/年,不含物业费)公告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1日二、若竞租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综合科技楼6楼校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0553-8795116。三、合同及其他公告期结束后,由招租人发放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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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