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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5/01/21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调动学院教职工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学院教科研建设。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院教字[2014]29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对2014年度在教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为及时落实奖励工作,高效准确地完成对全院2014年度的教科研成果统计。现将统计核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我院在职教职工(不含外聘人员)在2014年度内完成的学术论文、著作、教科研课题、获奖成果、授权专利等均在统计

范围内。

二、统计内容及要求

成果完成人对照《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内规定的范围及标准进行申报登记,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2014年度教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该统计表共分为6张工作表单表,请按以下规定分类填写:

(一)学术论文统计:填写表“1-学术论文”;

(二)著作(含教材)统计:填写表“2-著作”;

(三)科研课题统计:属于纵向科研课题立项的填写表“3-1纵向科研”、属于横向科研课题立项的填写表“3-2横向科研”;

(四)获得成果奖励统计:填写表“4-成果奖励”;

(五)专利成果统计:填写表“5-专利”。

统计表备注中要求的佐证文件,请成果完成人务必遵照规定格式完成。

三、时间及程序安排

(一)成果申报阶段(2015121-125日):成果完成人认真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2014年度教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表》,准备好统计表中规定的佐证文件。请于126日前将统计表及佐证文件的电子版同时报送教务处和对外合作处:

1.教务处刘阳老师邮箱(yangliu4@iflytek.com);

2.对外合作处(科技处)高涛老师邮箱(taogao@iflytek.com)。

(二)部门审核阶段(2015126日):成果完成人将统计表填写好后打印一份纸质表,报所在部门审核。经所在部门评议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对外合作处高涛老师处汇总(文津校区西一110)。部门负责人为成果完成人的,由分管院领导签字。

(三)成果复审阶段(2015127-28日),成果复审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进行。

1.2015年127日由院领导组织教务处、对外合作处有关人员到各系(部)进行科研成果原件的复审:

上午: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

下午:管理工程系、基础教学部、计算机与软件工程系。

2.2015年128日全天,采取分散复审的形式。学院各处(室)的成果完成人或各系(部)遗漏的人员,携成果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复审:属于教研成果的,送教务处刘阳老师处进行复审;属于科研成果的,送对外合作处高涛老师处进行复审。

四、其他事项

(一)各系(部)、各处(室)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严格遵守时间安排,明确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地审核、报送成果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成果统计以成果为对象,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由第一完成人或者通讯作者登记,其他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三)成果统计以成果出版原件为依据,逾期未报的纳入下一年度统计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2014年度教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表

2015年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