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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SmartStudio艺术工作室 2015/09/01

第一条 为了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考分离是指该学期承担考核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与所授课程的考核命题工作,由系部组织相关人员从试题库或试卷库中组卷、抽卷或由有关部门指定的教师出卷,并采用集中流水作业方式阅卷的一种考核方式。

第三条 教考分离的课程考核必须符合《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学生考试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 学校鼓励系、部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采用教考分离的考核方式。同时,鼓励结合课程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考核方式多样化的改革与实践。

第五条 教考分离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各系部进行统一规划,由各系部具体承担实施工作。各系部在每学期的第十周向教务处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原则上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通识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第七条 具有试题(试卷)库的课程实施教考分离,根据课程类型其考核试卷由系部组织相关人员从课程试题(试卷)库中组卷2套,由课程所属系部审定、修改后,报教务处备案并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考试试卷用

第九条 教考分离课程的阅卷要求

(一) 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必须成立阅卷小组,阅卷小组应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教师组成,采用流水作业、集体、集中方式阅卷。

(二) 教师阅卷应按照制定的标准或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严格评阅,做到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

(三) 阅卷结束后,阅卷小组应做好复核、分析总结、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各系部应适时组织相关教师对试卷进行抽查。

第十条 教务处定期组织对教考分离课程考核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教考分离工作的课程所获取的教考分离教学工作量予以收回,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