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人字〔2017〕25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承办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363号)文件,现将2017年学院职称评审学术成果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所有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职工
二、 申报鉴定办法
(一)需要申报鉴定的教职工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见附件),其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送鉴论文中如有2016年已鉴论文,请在表格备注栏标明;
(二)提供所有送鉴论文电子稿,并制成word和pdf格式(拍摄的除外),将电子版《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以及送鉴论文电子稿打包,命名为“xx部门-xx-评xx职称”形式于7月28日发送至kepan@iflytek.com邮箱;
三、其他
(一)此次论文相似性鉴定由人事处统一报送至省教育评估中心评定;
(二)此次论文鉴定费用由人事处统一现行垫付;
(三)请需申报鉴定的老师于7月28日之前提交材料,否则会影响职称评审;
(四)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潘科,电话:8795133;18258420044;
特此通知
附件: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