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人字〔2017〕24号
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2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教职工档案工作的需要,现将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信息及党员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采集内容
(一)全体教职工按照表格(见附件1)要求填写本人最新及准确信息;
(二)是党员的(含预备)另须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党员档案在学院的,入党时间以人事处查阅档案后登记为准;
三、采集工作安排
(一)各处(室)行政秘书及各系(部)学工秘书负责采集本单位教职工信息并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如涉及本人学历进修完成或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由秘书将相关证书纸质版复印件于7月30日前交至人事处潘科处;
(二)由各单位负责人及各系(部)秘书将已采集完成的表格(附件1、附件2)电子版于7月30日前发送kepan@iflytek.com邮箱,同时是党员的(含预备)须提交纸质版《党员信息采集表》;
四、特别说明
(一)采集表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不得空项,没有填“无”。填写须按表格要求,且所填信息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如后续信息有变动,本人应及时至人事处报备更新;
(二)以下两类人员如人事档案不在学院的,须尽快办理转移档案至学院的手续(明确档案现所在地单位名称,至人事处潘科处开具调档函),否则影响个人职称评定;
1.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管理及行政人员;
2.所有与学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教学人员(含辅导员);
(三)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的教职工可与学生处赵靓老师联系,电话:8795102;
五、其他
(一)各单位采集负责人须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他人透露及外传学院教职工信息;
(二)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潘科,电话:8795133;18258420044;
特此通知
附:1.《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信息采集表》
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