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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6/11/16

院人字〔2016〕22号


各系(部)、中心、处(室):

为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提高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经研究决定,由人事处组织教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6年11月21日-12月20日,周一至周六(星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早晨7:00-9:00。

二、体检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国际会展中心对面)。

三、体检对象:2016年1月前入职的教职工,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体检方式: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去医院体检。

五、体检内容:

(一)体检项目和体检须知见人事处发放的《健康体检通知单》;

(二)个人可自行追加体检项目,追加费用由个人承担,个人增加体检项目价格85折优惠(CT、胃镜等除外)。

六、体检费用:教职工体检费用由学院统一承担。

七、体检报告:由医院体检中心封装,人事处统一发放。

八、要求:

(一)体检前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未打卡说明提前交至人事处,不做考勤处理。否则,人事处将按缺勤处理。

(二)因体检预留时间比较长,人事处将不安排补检。逾期未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人事处按照实际体检人数支付体检费。

教职工家属可按体检团体价参加本次体检,并于2016年11月17日前将教职工家属体检报名表(附件2)及体检费交至人事处。

人事处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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