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楼等教学行政场所的管理意见实施



如何进一步促进学院教学楼等教学行政场所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上台阶,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在调查研究,反复酝酿的基础上,《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教学楼等教学行政场所管理实施意见(暂行)》(将简称《意见》)昨日已正式发布。
《意见》共十一条,其中九条分别就65个教室管理、4个教师休息室管理、5个画室及画室仓库管理、30个实验室管理及阅览室管理、公共区域管理、多媒体设备及网络设备管理、消防及监控设备设施管理、学生教育管理,按照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管理主要责任人,明确管理主要内容三个方面逐一细化,其中有的还增加了具体监督责任主体和监督主要责任人。
在随后召开的专题布置会上,院领导反复强调,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明确任务,责任到位;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总结提高,不断完善,真正管出质量,管出水平。
后勤处
2013.9.18
《意见》共十一条,其中九条分别就65个教室管理、4个教师休息室管理、5个画室及画室仓库管理、30个实验室管理及阅览室管理、公共区域管理、多媒体设备及网络设备管理、消防及监控设备设施管理、学生教育管理,按照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管理主要责任人,明确管理主要内容三个方面逐一细化,其中有的还增加了具体监督责任主体和监督主要责任人。
在随后召开的专题布置会上,院领导反复强调,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明确任务,责任到位;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总结提高,不断完善,真正管出质量,管出水平。
后勤处
20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