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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5/07/24

各系(部)、处(室):

根据皖教秘人〔20158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015年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执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

二、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论文检索问题

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属于三类论文的本科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二)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在申报时暂按一类论文对待,但在评审时,评审专家将对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达到一类论文水平。

(三)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2),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检测工作由学学院人事处负责,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四)代表作鉴定问题

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继续实行代表作送审制,其中:大学和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本科高校,送省外同层次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同行专家鉴定,其他本科高校送省内外同层次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专家评审时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有效期2年。代表作鉴定每年只许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重新送审,更不得更改送审结果,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5)。

(五)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

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12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157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六)专题报告问题

专题报告制度是省教育厅对高校特殊人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实行的一项绿色通道。以专题报告形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是对照资格条件,某一业绩条款略有欠缺,但另有某一方面业绩特别显著,综合条件突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各高校务必对专题报告严格限制,从严把关,上报的专题报告必须理由充分,符合以强补弱的指导思想,严禁将专题报告作为降低申报条件的变相通道。各高校对专题报告必须以学校名义行文上报,并填写专题报告情况一览表(附件6)。

(七)评审答辩问题

2015年,对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继续实行高评会现场答辩制度。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评审组分别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或专题报告申报的充分理由,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省教育厅将另行通知。答辩是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八)关于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问题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省级质量工程涉及的下列项目均按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对待:省级精品课程包括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MOOC等;省级专业建设项目包括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括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教育厅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包括省教育厅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省级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等。所有上述项目,必须以省教育厅批文为准,并冠有“省级”、“重大”或“重点”。

三、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人员到人事处领取空白的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继续教育证书包括近三年每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知识为每年24学时,专业知识为每年48学时:

公共知识部分需要申报人员登陆芜湖人事考试院,点击左上角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进行注册、学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携带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院服务窗口(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2层)盖章,请申报人员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2012-2015年每年24学时公共课程的学习;

专业知识部分请申报人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在629日将岗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及通知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报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报认定机构认定专业课程的学时。

(二)每一位申报人员需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1),并将其与发表论文的电子稿于7月1日前发至qianju@iflytek.com,由人事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完成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申报人员根据鉴定单位出具的《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完成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2);

(三)每一位申报人员于715日前将所有申报资料交至人事处:

1.除《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取复印件,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2.各申报人员需按照规定的顺序(附件8),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将审核意见逐条填入《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加盖印章。

(四)720-22日召开学院学术评审委员会,每一位申报人员进行相应的述职,见职称评审述职表(附件10),由学术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评审条件决定是否推荐。同意推荐者经公示后无异议,资料于7月底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要求

(一)凡是申报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者,都需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年均完成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关于继续教育相关事宜,请咨询人事处。

(二)凡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务必确保材料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并要求申报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9)。凡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视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附件: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

2.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

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4.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

5.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6.专题报告情况一览表

7.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

8.2015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顺序

9.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10.职称评聘述职表

11.关于规范职称申报材料中相关表格印制、填写的说明

12.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13.安徽省职称晋升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审批表

14.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2015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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