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袁浩作退学处理的决定的公示
教务处
2025/11/1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2301班袁浩,在休学期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校教字〔2023〕8号)第七节第四十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学院网站公示、院务会讨论研究、教务处材料审核、退学决定告知书邮寄并送达本人及家长,决定给予袁浩作退学处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学校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9日
me_jwc@iflytek.com
特此公示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