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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疫情期间退还住宿费的通知
财务处 2020/07/08

各位相关同学:

       根据《皖教秘财〔2020〕66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之规定,我校2020届毕业生春季住宿费已于2020年6月22日全部完成退费,并已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

       2017-2019级的学生春季住宿费已于2020年7月8日退还至学生银行卡,因尚有300名同学将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注销导致无法退还,请未收到退还春季学期住宿费的同学及时和辅导员联系,提供姓名、学号和卡号(只受理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徽商银行),以便学校及时退费。全部退费成功后,学校将在财务处网站公示,请自行查阅。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财务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