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0/05/13
各单位:
为规范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报销流程,明确准予报销的医疗费项目,现将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我校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报销对象包括:返校学生(具体指根据上级、学校通知统一安排已经返回学校的学生);不包括居家、实习学生和教职工、外聘教师。
二、报销项目及比例
三、报销流程
第一步,学生根据报销项目及比例要求,整理相关资料;
第二步,由学生将资料提交至校医务室;
第三步,校医务室负责审核;
第四步,由校医务室提交至校防疫办审批;
第五步,由校医务室流转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归口向财务处提请报销。
四、其他事项
1、报销对接:医务室徐萍,联系电话13955365212,邮箱:pingxu5@iflytek.com;
2、本通知自签发之日起执行,至防控办发布解除防疫工作时截止。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