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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个人详细信息报送的补充通知
管理员 2020/02/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及属地政府部门防疫的有关要求,在校字〔2020〕15号《关于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个人信息的报送制度,现就规范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信息统计范围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所有人员(含物业、保安、绿化、商超、食堂等各类人员)和全体在籍学生。

二、职责分工

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和在校园工作人员全口径信息统计(其中物业、保安、绿化、商超、食堂等人员信息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统计报人事处汇总);

学生处:负责在籍学生的信息统计;

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学院)教职工信息和在籍学生信息的申报;

校长办公室:负责全校疫情信息整体统筹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申报。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和机制

1、报送内容:个人信息报送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有无湖北地区往来史、本人及亲属有无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本人及家属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等;

2、报送方式:教职工每日通过平安打卡填报个人情况;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每日对本部门(学院)教职工情况进行核查上报;在籍学生由个人主动向辅导员申报,由辅导员报学生处统筹报校长办公室。

3、报送机制:信息报送为日报告和零报告,采用“分层分级”管理机制,各单位对本部门(学院)信息报送的准确性负责。

四、管理要求

1、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 “每日平安打卡”;全体在籍学生按照学生处统一要求严格执行每日信息报送,以班级为单位,由所带班级辅导员负责每日信息调度统计,集中报送学生处。

2、对与湖北地区(尤其是武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有感染案例等情况,各单位要采用“人盯人”的方式,及时跟踪这些人的身体健康状态,建立完善个人健康档案,直至疫情排除。

3、全体教职工、全体在籍学生本着对个人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及时、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情况,严格落实填报学校下发的信息报表、信息报送制度。

4、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所有人员情况,对本单位收集的信息要亲自查看、亲自过问,督促、落实疫情信息上报制度。对疫情期间,因督促不力、过问不实、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追究责任。

5、严禁个人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对因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疫情扩散等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追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