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评审会议



本网讯 6月7日上午,我校在图书馆一楼2号会议室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对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学位委员会主任、校长吴敏等17名委员参加会议,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陈跃东主持会议。
(陈跃东主持会议)
会上,陈跃东通报2018届学生毕业、结业情况及学位授予整体情况。17名参会委员对符合学士学位复议申请条件学生名单认真审查并且以不记名形式投票,教务处工作人员在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统计票数。最终由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汪忠国通报2018届可以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人数以及不可以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人数,并得到全体参会委员的审议通过。
(评审现场)
学位授予是一项严肃而神圣的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将继续规范学位授予工作程序和管理,通过学位资格的审核,切实改进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健全学生学业预警机制,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